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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核心措施:提出了一系列税收支持措施,助力疫情防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 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核心措施:明确了疫情防控相关税收征收管理的具体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适用8号公告有关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收入,相应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第四条规定:在本公告发布前,纳税人已将适用免税政策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按照征税销售额、销售数量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纳税申报的,可以选择更正当期申报或者在下期申报时调整。
法律分析: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的规定,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国家疫情期间对中小企业免税的政策
国家疫情期间对中小企业的免税政策主要包括社保费减免、税收减免、房屋租金减免以及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方面。社保费减免:对中小微企业实行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具体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享受社保费减半征收的政策。
在疫情期间,为了扶持企业度过难关,国家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利好政策,包括免征增值税、免征社保费、免征个税等多项措施。以下是对这些政策的详细解读:免征社保费 中小微企业免征社保费:从2月到6月,全国(湖北省除外)的中小微企业可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
具体政策措施 除湖北外各省份的中小微企业:从2月到6月,可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三项费用;大型企业则从2月到4月减半征收。湖北省的各类参保企业:从2月到6月,实行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住房公积金政策: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申请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生产经营收入减少:纳税人疫情期间生产经营收入(不含权益类投资收益)较上一年度同期减少50%(含)以上。新注册登记纳税人经营亏损:2019年新注册登记纳税人疫情期间经营亏损。
房租减免:对承租国有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中小企业,政府实施房租减免政策,减轻企业的租金负担。用电用气优惠:政府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用电、用气等能源费用的优惠,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可按照一定比例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抗“疫”最新财税政策解读
1、抗“疫”最新财税政策主要包括延期申报与缴纳税款、亏损弥补期限延长、重点物资企业优惠、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进口物资减免税及捐赠税前扣除等方面,具体如下:无法按时完成纳税申报: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纳税延期。
2、困难减免:对于受到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中小企业,如果纳税人符合相关条件,可以申请企业税费的困难减免。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政策 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是河南地区针对个体工商户的一种税收征收方式。该政策旨在通过合理的核定征收标准,确保个体工商户的税收负担与其经营规模、收入水平相匹配。
3、年生活服务业免税政策:纳税人按照8号公告和9号公告有关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者作废原发票,再按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普通发票。
疫情期间最新的税费减免优惠政策有哪些?
疫情期间最新的税费减免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参与疫情防治工作者个税免征:对于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工作者及相关防疫人员,所取得的工作补助和奖金都会免征个人所得税。捐赠新冠肺炎疫情物资税费减免:捐赠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生活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生活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具体包括文艺创作、体育比赛、教育医疗、旅游服务等。疫情防控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的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公共交通服务和生活服务税收优惠 免征增值税: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服务、生活服务所得,以及为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快递服务所得,免征增值税。
特定情况下的印花税减免:在疫情期间,还有针对特定情况的印花税减免政策。例如,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纳印花税;凡附有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证明文件的运费结算凭证,也免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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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本篇文章《湖南省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湖南省疫情期间契税有优惠吗)》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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