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本月早些时候,四名男子被地方法院指控在娱乐中心谋杀同事。
周三(2月14日),28岁的Poh Kien Huat, 31岁的Mohamad Ashiq Othman, 48岁的Wong Sew Hau和32岁的Lim Wee Huang在法官Hidayatul Syuhada Shamsudin面前宣读了对他们的指控,他们点了点头。
根据控状表,这四人被控犯有共同谋杀意图,于2月4日凌晨2点30分至11点15分在贾拉拿督阿卜杜拉塔希尔(Jalan Dato Abdullah Tahir)一家娱乐场所的办公室致24岁的哈椿辉(Hah Chun Fai)死亡。
这四名被告是根据《刑法》第302条(与同一法案第34条一起宣读)受到指控的,该条可判处死刑或最高40年监禁,如果未被判处绞刑,则必须处以12次鞭刑。
没有记录他们的抗辩,也没有提供保释,希达亚图·苏哈达随后将5月23日定为案件管理日期。
与此同时,在另一裁判法院,Poh与另外两名被告Loh Kah Chye(29岁)和Lau Ngie Fong(37岁)被控涉嫌在同一天凌晨2点至2点20分,将同一名受害者锁在位于Taman Sutera Utama的Jalan Sutera Tanjung 8/2的一间娱乐场所的房间里。
在法官R. Salini面前宣读了对他们的指控后,他们拒不认罪。
这三名被告是根据《刑事法典》第342条文被起诉的,该条文与同一法令的第34条文一起宣读,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一年监禁或最高20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而有之。
裁判官萨利尼随后将陆文杰和刘文杰的保释金定为6000令吉,并由一名担保人担保,而鲍文杰没有获得保释,因为他早些时候被控谋杀。
她还将3月21日定为病例管理日期。
副公诉人R. Nevina和Nur Ameerah Allaudeen起诉了这两起案件,而律师Chuah Shyue Chien代表所有四名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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