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泽西州特伦顿(美联社)——周一,一家联邦上诉法院驳回了新泽西州居民在2019冠状病毒病爆发期间拒绝在学校董事会会议上戴口罩的指控,该指控构成了第一修正案下受保护的言论。
第三巡回上诉法院对两起相关案件作出裁决,这两起案件源于对新泽西州弗里霍尔德和克兰福德官员的诉讼。
这些诉讼围绕着原告被学校董事会报复的说法展开,因为他们拒绝在公开会议上戴口罩。在其中一起诉讼中,最高法院将案件发回下级法院审理。在另一起案件中,原告未能证明她受到了报复。
尽管如此,法院发现,在公共卫生紧急情况下拒绝戴口罩并不构成受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
“像这样的西装背后的一个问题是,在公认的公共卫生紧急情况下,是否有第一修正案规定的权利拒绝按照有效的健康和安全命令的要求戴上防护口罩。像所有处理这一问题的法院一样,我们的结论是不存在。”
法院补充说:“怀疑论者可以自由地——而且确实——通过多种方式表达他们的反对意见,但不遵守蒙面要求不是其中之一。”例如,一个人不能为了表达“税收是盗窃”的信念而拒绝纳税。“也没有人可以拒绝戴摩托车头盔,作为对州法律要求戴头盔的象征性抗议。”
上诉人的律师罗纳德·贝鲁蒂(Ronald Berutti)表示,他们打算请求美国最高法院审理此案。
诉讼是由乔治·法尔科内和格温妮丝·默里-诺兰提起的。
法尔科内在2022年初参加了Freehold镇学校董事会会议,当时仍需要戴口罩。根据法院的裁决,他拒绝了,并以非法侵入罪被传唤。他还声称,后来的一次学校董事会会议被取消,以报复他没有戴口罩。下级法院认为他不具备提起诉讼的资格,于是他提出了上诉。
默里-诺兰曾在议员面前作证,表示她对口罩的有效性持怀疑态度,她在2022年初参加克兰福德学校董事会会议时没有戴口罩,尽管有口罩的要求。不到一个月后,在董事会的下一次会议上,她因不戴面具出席会议而被以非法侵入罪逮捕。一家下级法院认为,警察有可能有理由逮捕她,因为她当时没有按照法律要求戴口罩。她提起上诉。
在诉讼中被点名的官员的律师埃里克·哈里森(Eric Harrison)周二称赞了这一裁决。他在一份电子邮件声明中说,拒绝戴口罩违反了公共卫生规定,“不是第一修正案起草者心目中的受保护言论的那种‘公民不服从’。”
在诉讼中描述的事件发生后不久,新泽西州全州范围内学校公共口罩的命令于2022年3月结束。